工作中,一是按照《峨眉山市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登记薄》的要求,逐一对各收购站(点)业主和从业人员按照表格内容进行如实登记,造册存档。二是对各收购站(点)是否依法办理了相关证照、是否到公安机关备案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三是认真检查收售的废旧金属物质是否进行了如实登记,有无合法来源证明。四是是否收购、存储“三电”设施和铁路器材以及禁止收购的物品。五是向各收购站(点)和从业人员散发相关制度、规定和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50户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与业主签订《不收售“三电”设施和铁路器材承若书》50份。对5户无照经营户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