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就近就地处理。“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已经倡导多年,但对于一些偏远农村来说并不适合。由于路途遥远、路况不便,很难把县域内所有农村垃圾全部转运到县里进行处理。而且,很多县城都是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垃圾,处理能力有限,满足不了大量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需求。因此,就近就地处理更为适宜。
二是完善分类机制。生活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解决垃圾问题要从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入手。根据目前农村实际,垃圾分类主要受到收集转运难以实现分类、回收利用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即使农户对垃圾进行分类,但很多地方仍是混装转运,最终还是合并填埋或焚烧处理。此外,农户将垃圾分类后无专人回收,也无专业机构利用,不能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现实情况看,垃圾分类还不能最终解决垃圾的污染问题。
因此,应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包括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在内的长效管理机制,进行顶层设计。要明确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的主管部门,建立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对分类后的垃圾,进行分类转运、分类回收,不再混装混处。要建立垃圾资源化利用奖补机制,鼓励更多企业加入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
三是优化处理方式。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一定要因地制宜,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环境保护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无论采用哪种处理方式,对垃圾的分类要求都不能太严苛,而要坚持操作简单、维护方便、运行成本低的原则。
如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根据山区农村实际,采取源头简单分类减量、适度集中分片处理的模式,选择大石桥乡、河路口镇、小圩镇3个乡镇分片区开展就近就地处理试点。试点乡镇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实现即清即运即处理,不堆积、不积压、不产生垃圾渗滤液。同时,引进具有国家专利的生活垃圾热解炉技术。热解炉对垃圾分类要求不严格,垃圾简单分类后不混进建筑垃圾和泥土就能满足技术要求。每一台热解炉处理约1.3万人的生活垃圾,日处理生活垃圾3吨~13吨。
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是农村垃圾处理的主体,要起到主导作用。要以乡镇为主体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确定专门人员专职抓好日常管理。各乡镇、村要制定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要将垃圾规范处理、公共设施维护、保护村庄环境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要成立卫生监督小组,对村级卫生实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