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商可从即日起,向国家环境局申请回收普通垃圾(General Waste Collector)执照。该执照涵盖不同垃圾种类,而废油(used cooking oil)属于B.1级。
根据环境局昨天发出的文告,本地有约50家废油回收商。执照计划将确保废油回收商在回收、储存和运送废油等方面,都达到垃圾回收标准。
废油是指在准备食物过程中,如煎炸食物后的用后油。食品零售场所和食品制造商一般会将这些废油存放在容器内,再雇用废油回收商前去收取。
回收的废油可能会在本地进行加工,或出口到海外,制成如生物柴油的非食用油。
执照为期一年 费用175元
文告指出,到了明年6月1日,所有食肆只能雇用有执照的废油回收商。当局将发信给食肆的商业注册地址,提醒他们有关上述执照计划,并在信中列出有执照的废油回收商。环境局网站每月也会更新名单。
废油回收商可到网站申请相关执照,每张执照的有效期为一年,费用为175元。申请时,废油回收商需注意的事项包括,运输废油的罗厘是否清楚印上公司资料,以及储存废油的容器是否符合条件等。
根据环境公共卫生条例,在没有执照下回收废油,或雇佣没有执照的废油回收商,都可面对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废油回收公司Sky-Land(Oils & Fats)每个月能回收约400公吨至500公吨的废油。公司执行总监郑恩毅接受访问时说,他们非常支持环境局推出的新管制条例。
他说:“这么一来,回收商从哪里回收废油,怎么处理废油都会有记录。这可避免废油是偷来的嫌疑,也能确保回收商妥当处理废油。我曾听说,一些回收商会把收来的废油出口到邻近国家,而当地业者经过加工后,再把油卖给消费者使用。如果是真实的,这是不道德的。”
餐饮公司金味点心的发言人董金焕说,规定废油回收商申请执照才能营业,将给予餐饮业者更多保障。“我们的档口不大,废油容器其实相当占空间。如果废油回收商没有按照约定来收取,这会给我们添不少麻烦。有了执照计划,就好像有人在监管这些回收商,他们相信会更有责任感,对我们便是一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