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太原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相对滞后。太原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制定和出台《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势在必行。
《条例(草案)》主要对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草案提出,政府在餐厨废弃物治理中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从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再到处理,整个过程都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监管。因此,《条例(草案)》规定了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此外,《条例(草案)》从服务许可、设立条件、行为规范等方面予以规范: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应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服务许可;未取得相关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循餐厨废弃物申报制度,安装规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对餐厨废弃物实施分类投放,按要求签订收运协议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要按要求签订收运、处理协议,遵守环境卫生标准和规范,实施分类收集、运输等;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要签订处理协议,按规定对餐厨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的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立收运台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停业歇业预先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