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今年以来将“提升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作为重点民生环保工程,着力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紧紧围绕燃煤锅炉整治、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等重点工程,全方位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根据《2016年亭湖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禁燃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含热水炉、茶水炉)在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的可以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年内全部整治到位;10蒸吨/时以上进行提标改造,达标排放。禁燃区外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可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成型生物质燃料替代,年内整治任务达80%以上。
据了解,此项任务完成后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6.5吨、氮氧化物排放36.5吨、烟尘排放32.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