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学确定绿色产品评价关键阶段、关键指标,建立相应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
二是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三是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实施绿色产品认证,避免重复评价。
四是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五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对严重失信者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
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信息平台。
七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
《意见》还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绿色产品体系配套政策,加强重要标准研制,建立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推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营造绿色产品发展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推动绿色产品发展;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