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下发《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临沂市启动雾霾天气Ⅱ级(橙色)响应预案,紧急部署应对雾霾天气各项措施。Ⅱ级响应时,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停止相关区域所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室外施工作业,混凝土搅拌站暂时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煤物料全部苫盖。
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建筑工地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要求,落实Ⅱ级(橙色)响应预案措施。对不按要求停工或落实不到位的,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将严肃查处。
临沂市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操作方案落实减排和停产措施;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60%以上;城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城区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此外,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