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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垃圾总量逐年上升 资源化利用亟待加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1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 按照陆昊省长指示,近日,省住建厅、环保厅、发改委等部门赴全省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市对农村垃圾治理情况开展调研。调查
  按照陆昊省长指示,近日,省住建厅、环保厅、发改委等部门赴全省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市对农村垃圾治理情况开展调研。调查结果表明,全省垃圾总量逐年呈上升趋势,且不可降解垃圾数量增多,垃圾处理设施和处理模式相对简单,资源化利用亟待加强。

  我省农村垃圾主要由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种植业生产废弃物四大部分构成。截至2015年底,全省乡村生活垃圾总量约为200万吨,随着农村生活方式的变化,生活垃圾中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医疗废弃物等不可降解垃圾数量增多;畜禽粪污总量约为1.67亿吨;农作物秸秆2015年收集量为8023万吨,达到历史最高峰,2016年,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玉米面积减少,农作物秸秆总量预计将大幅减少;种植业生产废弃物大多为塑料制品。据实际调查掌握情况看,我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和处理模式相对简单,主要采取填埋、堆肥、焚烧等方式,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调研中还发现,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问题49处,垃圾围村、垃圾山问题36处,村内存在污染企业124家、“十小”企业44家。从治理情况看,各地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但局部地区污染程度较为严重,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整体形势较为严峻。

  我省部分县(市)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治理途径,方正县建设了覆盖所有乡村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厂、通河县等地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了垃圾发电厂、富裕县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了秸秆能源化项目。通过转变治理观念,从垃圾资源化角度,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并重的模式,达到了较好的处理效果。

  目前,农村垃圾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县乡政府作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财力薄弱,投入能力不足,难以承担较为庞大的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资金瓶颈制约严重。二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平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理方式落后、处理能力不足。三是村屯保洁队伍配备不到位,源头治理效果不理想。四是垃圾治理机制不健全,治理进程推进缓慢。 对此,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垃圾分类,降低农村生活垃圾总量和转运、处理成本。二是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多元筹措的思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垃圾转运处理设施。三是稳定保洁队伍,建立村庄长效保洁制度。四是引入工商资本,以市场化模式提高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重。五是出台农村环境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强化监管执法,建立长效督导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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