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辽宁省根据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要求,确定辖区内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督促排污企业落实限产限排要求,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实行超标预警、加密监测、强化执法。每日制定大气污染源监管执法计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执法予以查处;省环保厅联合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对重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巡查执法,对违法排污行为督查督办。
辽宁省采取四项措施从严从速查处大气环境违法,公布了12月以来辽宁省内25家连续10小时在线监控排污超标企业名单,其中涉及多家钢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