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
用机械10分钟就拆完一辆车,回收废铁重新冶炼
近日,来到一家汽车回收点。回收点的东南角堆叠起近5米高的报废车。有些车辆还能完整看到原来的车型,也有车辆被压缩成铁块,难以想象原先车辆的外观。
回收点负责人介绍,报废汽车送到回收点后,工作人员会先登记、称重、核实信息等,然后将车内尚存的机油和防冻液等排放出来,再拆除内饰、玻璃、座椅等,随后切割车辆。切割时,交警都会拍照留存,只有这些照片作为依据,才能注销车辆。
但车辆的报废工作还未完成,车辆还需要细拆。负责人说,原来5名工人拆一辆车需要半小时,现在有了专门的拆解机械,10分钟就能拆完一辆车。“拆解下来的零部件都太老旧了,基本没有利用价值。”车辆到了回收点,就相当于卖废铁。“不管原来几十万或几百万的车,到这来就只值几百元了。”这名负责人说。按照目前的废铁回收市场价,一辆报废的家用轿车可以卖300多元。厦门没有钢铁冶炼厂,回收的废铁都运到外地重新冶炼后再利用。
根据回收点观察,报废、拆解的车辆主要以淘汰的黄标车为主,基本上都是10年以上的车辆。
规定
报废汽车上路将被罚款,我市有3家企业可回收
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目前共有3家有资格回收报废汽车的企业,在机场北区鳌山路均设有收车点。
另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