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表示,为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繁荣二手车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3号文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外地转入我市的二手车取消使用年限、使用性质和环保检测的限制,只要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转入我市,但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除外,转入时不再进行环保检测。
也就是说,外地二手车必须达到国四排放标准才能转入我市,其具体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不变。交警部门提醒说,购买二手车前应事先对拟购车辆进行排放标准的查询,确定符合我市转入要求再办理提档手续,以免因审核不通过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申请转入我市的二手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环境保护部《关于明确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车辆标准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通知》明确指出,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车辆是指黄标车和老旧车。环保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是指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