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针对发现的A钢厂生产销售“地条钢”、B钢厂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钢铁项目等顶风违 法违规、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派出调查组分赴江苏、河北,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走访暗访、调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发现问题。
调查发现,A钢厂生产销售“地条钢”事件,属于典型的顶风违法违规行为,且目前江苏省“地条钢”企业数量众多、分布范围广、存在时间长,性质恶 劣,影响极坏。B钢厂新建设的钢冶炼项目,属于顶风违法违规、未批先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干扰了钢铁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这两起事件也暴露出在去产 能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严重失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不力、未按规定上报、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必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为严肃党纪国法,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两起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和严 厉问责。
一是责成江苏、河北两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二是给予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行政记过、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行政警告处分。江苏、河北两省分别对 111名责任人和2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是责令江苏省对全省生产销售“地条钢”、新增钢铁产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整治;责令河北省限期拆除B钢厂原 有全部老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
四是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报两家钢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五是国务院将组织开展对煤炭、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专项督查和清理整顿。
要通过对两起事件的查处,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确保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