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GB/T 8815-2008《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产品的断裂拉伸应变、热变形、冲击脆化性能、200℃时热稳定时间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涉及临沂市恒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批次)、泗水县济河办新柱塑料制品厂(1批次)、淄博市临淄齐瑞达塑胶有限公司(2批次)、山东首信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批次)、淄博超悦塑胶有限公司(1批次)、青岛三原纳米绝缘材料有限公司(1批次)等6家企业。
不合格项目涉及20℃时体积电阻率、200℃时热稳定时间、冲击脆化性能等。不合格产品及其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