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酝酿近十年的环境保护税落地,这一新税种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
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环保税的计税依据。比如,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现行的污染物当量值表,并按照现行的方法即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同时,鼓励地方上调收取标准,在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基础上,增设了上限,即不超过最低标准的十倍。
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迫在眉睫
近年来,中国多地冬季空气污染指数“爆表”,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迫在眉睫。在刚刚过去的12月中旬全国有多达17个省市自治区遭遇大范围雾霾天气过程,虽然现在有所缓解,但我们都知道缓解的原因全靠风,只有企业严格遵守排放标准,我们的空气质量才会有根本的好转。
环保督查加码
2016年是中央对环保监管真抓实干,一共派出了两批次环境保护督察组,对15个省市区展开环保督察。与此同时在中央高压和带动下,其他中央暂未派出督察组的省区,也有展开省一级的环保督查工作。总体来看,2016年环保监管空前严格,意味着工厂必须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实施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可钻的环保空子越来越小,工厂环保成本将大幅上升。
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的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分别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环保督察工作。
2016年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1月底,2016年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分别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11月30日,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本次督察,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四个重点。
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环境处罚问责不走过场
阿拉丁(ALD)梳理,2016年政府对在环保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的处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压态势。
截至12月10日,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受理举报8657件,经梳理有效举报并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转办5462件;各被督察地区完成查处1893件,其中立案处罚1479件,处罚金额6614.16万元;立案侦查213件,拘留112人;约谈1100人,问责687人。
工厂环保成本上升大势所趋
进入“十三五”后,企业务必不能将环保政策的严格性当做狼来了,工厂排放需认真对待,不要再存侥幸心理,环保成本谁都逃不掉。 工厂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有关文件实施生产,以前存在偷排偷放的现象,为企业节省了一部分所谓的成本,而实际上确给社会造成了更大的环保成本。从今年政府的实际行动看,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工厂环保成本上升大势所趋。
《环境保护税法》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