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环境保护部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并确定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我国环境管理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促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涉及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实现绿色化、清洁化改造,全面提高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减少重点行业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作为实现绿色制造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清洁生产”在《方案》中屡被提及。何为清洁生产?它对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究竟能起到怎样的作用?当前又面临哪些挑战?
近日,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主任周长波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
督促工业企业清洁化转型和污染物减排
问:清洁生产对绿色制造工程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答:通过分析“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两者的定义可以发现,二者均是以减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污染物产生排放以及对环境影响、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理念,可以说是遵循同一基本原理。因此,清洁生产相关工作可以顺利融入绿色制造体系中。
通过《方案》中一系列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措施,一是可促进我国重点工业领域的绿色化、清洁化进程,督促工业企业实现清洁化转型和污染物减排,二是可从更高层面提升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水平,三是可推动我国环境管理从末端向全过程管理转型,同时对绿色制造工程其他工作的落地起到积极促进和辅助作用。
问:清洁生产概念引入中国已有二十多年时间,目前在国内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首先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体系,包括《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等;其次建立了一套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发布了钢铁、水泥等19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建了国家和地方清洁生产专家库,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发展到1000余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也逐渐纵深发展、全面铺开,全国环保系统在47352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问:清洁生产有无强制性?如何与当前乃至今后的环境绩效相衔接、与标准相适应?
答: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并且对清洁生产的推行以及实施,给予了明确的指导性政策措施。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推进绿色制造的手段和工具,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根据规定,“双超、双有、高耗能”的企业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随着清洁生产政策体系不断修订完善,清洁生产支撑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尤其是《方案》中提出了推进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大力推进和完善清洁生产制度等重点任务,研究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规范》和《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核算规范》等文件,这些都将更有利于与环境绩效相衔接,便于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对环境绩效的统计与核算,促进企业和产品环境绩效提升。
另外,国家发布的现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也能与现行产品标准相匹配,为环保“领跑者”企业和产品的遴选提供必要基础,发挥清洁生产标准的先导性。
解决工业园区 “点”“面”上的环保问题
问:《方案》提出,建设项目在环评中,要遵循清洁生产理念,在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时,也要利用清洁生产审核对企业进行核查。请问,清洁生产审核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答:清洁生产审核制度设计、实施的重点领域,一直以来都是围绕企业正常运营中的污染预防和环境管理开展工作,这与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内容是一致的。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可准确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环保设施等运行情况,并结合资源、能源消耗和各产品产量等数据,较为准确地分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评价企业应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制度标准以及环境风险预防等要求的执行情况,
为环保部门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问:现在,国家发改委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信部在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包括之前的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方案》提出的工业园区清洁生产与这些计划有何区别,当前形势下有何意义?
答:目前,我国各大部委积极推进的“生态工业园”“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工业园区”等工作,对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水平的提升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各项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潜力:
一是目前各项工作主要是树典型为手段,以解决“点”上问题。例如“园区循环化改造”2016年支持备选名单只有18家园区,远不能满足众多工业园区大“面”上的需求。
二是目前相关工作的理念基本都是以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为支撑,缺少一项以环境保护为根本目标、以解决“水、气、固”环境元素问题为源头思想的工作,缺少对园区重点行业存在的各类环境要素分析,缺少对园区面临环境问题的针对性解决思路。
因此,目前环境保护部的园区工作设计思路为在树典型做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我国工业园区“面”上的环保问题,从规划设计开始,从环境要素出发,密切结合“三个行动计划”工作,解决园区重点行业环境问题。这样,一是可以提升园区的整体行业规划、基础建设、环保设施水平,二是提升园区企业之间的资源能源利用率及循环化水平,三是针对园区重点行业,解决当务之急的环境元素问题,为实现“三个行动计划”的目标做出贡献。
这项工作突破了现有的单个企业清洁生产模式,将清洁生产提升到园区的综合层面,全面兼顾园区环保各项核心内容,可以解决单个企业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能有效改善工业园区存在的环保问题。
应尽快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规范
问:当前,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重要抓手,还欠缺哪些关键因素?
答:一是企业缺乏清洁生产改造资金。企业是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主体,但近年来大量中小企业面临严峻的市场生存压力,难以独立承担清洁化改造需要的资金,无法充分实现全过程减排。
二是缺少清洁生产技术交流平台。我国已研发了一大批可用的先进清洁生产技术,但是由于整个清洁生产领域的技术和信息通道并不畅通,导致技术改造需求及供应信息不匹配,阻碍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提升。
三是缺乏清洁生产绩效核算办法。清洁生产工作已在我国开展多年,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缺乏合理的绩效核算办法,导致难以量化其在污染物减排中的实际效果,从而无法持续性开展并发挥作用。
四是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较为滞后。工业园区内企业及污染物排放均较为集中,应当更有利于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但目前相关工作开展缓慢。因此,应结合环保部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着眼于园区清洁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尽快制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规范,促进我国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
问:“十三五”期间,围绕清洁生产顶层设计,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清洁生产制度。要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梳理已发布的清洁生产管理文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各项制度,研究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规范》等技术文件,建设清洁生产专家库制度。
二是围绕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清洁生产。要以清洁生产审核为切入点,梳理“三个行动计划”圈定的重点行业,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审核指南,完善并落实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
三是创新模式,开展园区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从宏观(园区整体)、中观(企业间)、微观(重点行业和企业)3个层面入手,构筑多维度推行园区清洁生产的模式;构建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标准规范体系,选择重点区域典型工业园区开展园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园区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清洁生产推广”的试点示范。
四是以推广“互联网+”为契机,充分发挥国家及地方各级清洁生产中心、科研院所、上市公司等方资源优势,引入“互联网+”理念,共同构建一体化的清洁生产大数据网络平台,实现包括清洁生产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清洁生产政策与法规信息库、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数据库等功能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