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火电厂的主要燃料是煤炭,但燃煤发电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造成环境污染。为此,我国绝大多数的燃煤发电厂都装备了脱硫脱硝和除尘设备,但2016年下半年开始的专项检查中,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却发现,被检查的759家燃煤发电企业中,竟然有605家企业在排放方面出了问题,占比接近八成,违法违规企业受到经济制裁金额共计3.28亿元。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指导处处长帅士东说:“有的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的浓度小时均值超过我国规定的限制,还有的企业存在着环保设施不按规定投运的现象。第三是个别企业存在着擅自改装软件设备的造假行为。”
这三种情况中,第一种占比最多,也就是企业污染物排放小幅超标,但没有弃用环保设备和数据造假的行为,帅士东说,这些企业多是由于技术原因导致了排放超标。尽管如此,环保设备弃之不用以及环保数据造假的行为都被发改委证实了,比如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一号、二号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长期超过规定值一倍及一倍以上,涉及上网电量为3.95亿度,这显然说明公司的环保设施长期闲置不用。另外,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装软件设备,导致环保相关数据失真。环保电价专项检查还发现国电东北电力公司双辽发电厂、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公司、河北开滦东方发电公司等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的限值,环保设施不按规定投运。值得注意的是,煤电企业的环保设施还是用政府补贴建设的。
受访者说:“国家为了燃煤发电企业能减少排放,出台了鼓励政策,即在每度电上网电价上加2.7分钱,鼓励企业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好在生产过程中能尽量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量的排放。”
受访者表示:“卖一度电(补)给企业2.7分钱,一般上网电价可能是一度电3毛多钱,2.7分钱大概要占到电价的7%、8%了,比重还是比较大的。”
享受环保电价的发电企业,能够获利多少?以一台10万千瓦的小机组为例,一年的发电量可达5亿度,每度电额外获得2.7分钱的优惠,全年增加的收入就可能超过千万。一些发电厂拿着国家这么多的环保电价资金,却把环保设施“弃之不用”,这种行为值得各方反思。这些企业目前已经受到了处罚,但是重罚不是句号,应当进一步完善制度,让企业愿意环保、主动环保。
另一方面,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环保部继续组织开展环保电价检查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激励与惩罚并举,促使发电企业充分认识到必须加快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促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环保补贴之下,80%燃煤发电企业依然违规,如何根治?关于此话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做出了点评。
常纪文:环保电价是一种经济刺激机制,对大气污染的防治起了一定的作用。和2010年相比,2015年度全国安装脱硫设施率由83%提高到99%以上,安装脱销设施率由12%上升到92%,这说明从能力建设上看,环保定价机制具有很大的作用。如果已建设的装置能够发挥作用,对减轻雾霾肯定有很大的好处。从现实情况看,2015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比2014年有所下降,这说明还是有效果的。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效果还有待加强,因为发改委和环保部的通报显示,2015年度污染物排放比2014年度有所下降,而不是有很大程度的下降。
2015年,《新环保法》开始实施,这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规定了行政拘留、按日计罚等严格的处罚措施,按道理应该在节能减排上起到很大的作用,但现实情况说明形势依然堪忧。各地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说明《新环保法》的实施还需要加强长效机制。
虽然环保补贴不少,但违法违规企业如此之多,是因为企业每年的环保投入远远大于政府补贴,很多企业宁愿选择违法。从最近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趋势看,我对企业今后在环保方面的守法情况是持乐观态度的,因为对违法违规的处理有了以下两个措施:
一是追缴违法所得,进行行政罚款,对涉及故意篡改数据的行为可能会予以行政拘留。最近,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17年1月1号起实施。据《解释》规定,如果企业关闭环保设备,故意偷排,所涉费用达100万元以上,很可能构成犯罪,不仅直接负责人要被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可能也要被追究责任。这对减轻雾霾有比较大的作用。
二是《环境保护税法》最近获得通过,将于2018年也就是一年后实施。以前实行的是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将改为收税制度,企业弄虚作假可能被定性为逃税费行为,将受到非常严格的处理。
目前,很多火电厂已经有了超低排放的技术能力,但效果没有显现出来,这说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解释》和《环境保护税法》是长效机制,其通过和实施将为以后企业守法的局面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