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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推广金华市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3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 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了浙江省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汇报后强调,普遍推行垃
  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了浙江省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汇报后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为落实会议精神,住建部日前印发通知,推广浙江省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在本地区选择3个以上代表性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

  通知全文如下:

  建村函[2016]29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广金华市农村

  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的通知

  推进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持续治理的关键。2014年以来,浙江省金华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出“两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现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转发给你们。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金华经验,在本地区选择3个以上代表性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底前将县(区、市)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我部村镇建设司。我部将择优确定并公布示范县(市、区)名单。对纳入我部公布名单的示范县(市、区),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取消示范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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