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会议精神,住建部日前印发通知,推广浙江省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在本地区选择3个以上代表性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
通知全文如下:
建村函[2016]29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广金华市农村
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的通知
推进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持续治理的关键。2014年以来,浙江省金华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出“两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现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转发给你们。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金华经验,在本地区选择3个以上代表性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底前将县(区、市)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我部村镇建设司。我部将择优确定并公布示范县(市、区)名单。对纳入我部公布名单的示范县(市、区),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取消示范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