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最后一天,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一项价格通知,即《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为“促进钢铁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决定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
《通知》中的价格手段,其实特指差别电价,其一,将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其二,如果企业没能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其生产用电将被加价,而加价标准执行的是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度电加价0.5毛;其三,这一标准并非最高标准,各地还可在这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的实施力度,提高加价标准,也就是说,不设上限。
2016年的最后一天发出的通知,而执行时间是从2017年的1月1日开始,这也意味着,新年第一天,钢铁去产能的战役就开始打响了。或许这与2017年钢铁去产能的严峻形势有关,研究员葛昕表示,2016年虽然去产能形势一片大好,但所去产能中,70%的产能属于无效产能,本身已经被淘汰的产能,因此2017年才是钢铁去产能的攻坚之年,必须使用一些更为强硬的手段来推动去产能的进行。
针对刚刚发布的“差别电价”的通知,葛昕表示,这是一种指导化的市场调节机制,在他看来,在当前的钢铁去产能过程,行政力量要大于市场力量,而且行政力量的执行效果也更突出。事实上,此次“价格手段”,虽然是通过差别电价,以市场化的力量,提高了落后产能的生产成本,更是加大了企业的违规成本,但附加了行政手段的强制性。因为《通知》规定,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这个标准,不得擅自降低钢铁企业的用电价格,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都将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而执行差别电价所多收的电费,将主要用于“奖励钢铁行业先进企业、支持钢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和转型升级”。
差别电价只是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打响的第一枪,葛昕表示,不排除在极致的情况下,可能采取更为强硬的行政手段来促进去产能,比如对违规产能实施停电、限电等强硬措施。“以2016年年底中频炉的执行力度来看,这种情况完全可能实现”,年底国务院对“中频炉”发话之后,各省的快速反应速度和执行力度,也表明了钢铁去产能这件事,没有折扣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