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22时30分,太原市环境监控大厅内灯火通明,墙面上8个监视器分别实时显示着一电厂、太重、太钢、同舟能源、西山热电、中车车辆厂、双良水泥等工业企业的视频画面,画面的重心除了冒着白汽的烟囱,还有原料场、出灰口和污水排放口。工作人员紧盯电脑屏幕,仔细翻看着自动在线监测企业的实时数据。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在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集结完毕,听候安排。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郭亚林作出具体分工后,一声令下,驱车对太钢集团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
当日23时,执法人员进入厂区,直接来到太钢三号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顺着低矮的铁梯爬到十几米高的烟囱中部,对排气筒内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排放口二氧化硫浓度为每立方米47.3毫克,低于每立方米200毫克的国家排放标准限值;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值为每立方米180.4毫克,同样低于每立方米300毫克的国家标准限值。
为了同一时间做监测比对,执法人员致电环境监控中心平台调取数据后,工作人员向在座的执法人员、媒体记者和企业负责人通报了在线监测平台实测浓度值,二氧化硫实测浓度为每立方米40.36毫克,氮氧化物实测浓度为每立方米187.517毫克。由于比对结果在误差范围之内,验证了太钢三号烧结机在线监测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大体一致,数据均真实有效。
随后,执法和监测人员又一同来到太钢自备电厂,利用同样的方法对电厂废气排气浓度进行了人工监测。通过数据比对,数据同样真实有效。此时已是5日0时30分。“零点行动”宣告结束。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郭亚林介绍,作为“铁腕治污”的重要工作内容,太原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环保“零点行动”,主要是通过现场人工监测与实时在线平台监测数据进行比对,检测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分辨在线监测设备能否准确反映实际排放情况,对不正常数据来源排查原因,对老化的设备及时更新,如果发现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在全市85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均由第三方进行运营维护,包括132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和262套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太原市环保部门将利用2到3个月的时间,对所有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地毯式比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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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随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严打也迅速展开。
据悉,《解释》将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作为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违反国家规定,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解决了监测数据造假认定难、处罚软、制裁不力的突出问题。那些试图在数据上做手脚的“造假者”必须明白,要想监测数据“好看”,除了实打实的环境治理,别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