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淘汰燃煤小锅炉2130台,完成年度计划的141.8%。目前全省还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148台。下一步,黑龙江省将按照《黑龙江省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要求,住建、工信、环保、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进程,确保今年底,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完成改造或淘汰,现有小锅炉实现达标排放。
除燃煤小锅炉,个别工业企业还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全省燃煤电厂316台在产机组中,有274台未完成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难以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各地核实结果,316台在产机组中,有76台机组存在超标排放现象,占总装机容量的13.9%。此外,黑龙江省非电燃煤锅炉超标问题也比较突出,1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1263台,达标967台,达标率76.6%,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达标率47.1%,钢铁、水泥行业也存在超标问题。接下来,黑龙江省将全面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改造。今年以火电、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厂等4个行业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6月底前完成污染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年底前完成以上4个行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