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2016年12月28日,该局局长、党组书记高守凯专题听取省局会议精神汇报,并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分管市长作了口头和书面汇报,12月29日该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地条钢”集中整治工作,12月30日专题召开市局相关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全市县(分)局“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参加的全市质监系统遏制钢铁行业违规新增产能严厉打击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坯轧制钢材的违法行为专题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会上,下发了《关于遏制“地条钢”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永质监发〔2016〕92号),市局与各县分局和市稽查支队等13个单位“一把手”签订了《永州市质监系统遏制钢铁违规产能打击“地条钢”集中整治责任状》,明确了由市局由质量科牵头抓总,监督、执法、质检跟进,各县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监管体制要求抓具体落实,快部署、见行动,出成效,由质量科汇总信息数据上报省局。会议达到了高度统一认识,充分明确任务,确保落实责任,有力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行动迅速,初见成效
从2016年12月30日全市进行工作部署后,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科按照自身职责于2017年1月9日开展了第一次工作督查。具体情况如下:全市质监系统均开展了一次全面巡查,其中该局确定的5个重点工作县排查情况如下:东安县局:东安县南桥镇有四家小钢厂(吴化兵轧钢厂、新世纪轧钢厂、胡维四轧钢厂、谭湘涛轧钢厂),现场检查认定已有多年多没有生产,属停产废弃厂家,该局制定了行动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同意,责令其自行拆除轧钢设备、设施,自行处理原材料和成品,否则政府将组成强有力的整治小组对其进行取缔捣毁。目前已经全面查封,以待进一步采取行动;祁阳县局:没有发生“地条钢”生产情况,准备开展对冷轧带肋钢材生产情况的整治工作;宁远县局:白天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已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对获证的榕达钢厂进行全面摸排检查;蓝山县局:对全县进行了全面巡查,发现在该县大洞乡地界有一家叫“鹏达”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在晚上组织生产,已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拟进行强制取缔。另外,该乡还有10多家利用中频炉生产加工锄头、刀具等传统铸件的小作坊,是蓝山县的传统工艺产品,目前正在定性。据了解,郴州嘉禾县境内有1000多家类似厂家。江华县局:对全县进行了全面巡查,发现该县码市镇有一家企业,但没有生产。县委县政府明确经科委牵头抓,目前还没有行动。对该企业的“地条钢”定性鉴定还没有完成,目前没有明确认定是否属“地条钢”生产性质。
三、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下一步,该局明确要进一步将此项工作提升到“四个意识”的政治高度,坚决保持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不动摇,对“地条钢”生产行为进行彻底取缔,连根拔起,不留后患,坚决打赢“地条钢”集中整治攻坚战,确保将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局的要求贯彻到底,确保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