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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将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020年底完成集中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3  浏览次数:26
核心提示:住建部网站11日公布了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排查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垃圾乱堆乱放形
 住建部网站11日公布了“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排查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

据“通知”中的说明,本次排查工作的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以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垃圾类型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流程上,将进行排查信息的录入、排查结果审核,并建立工作台账。


自2017年2月起,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将每月公布一次各省(区、市)排查工作进度以及排查结果审核情况,并将对工作进度缓慢或严重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016年7月 “太湖垃圾偷倒事件”备受关注:近年来,上海自身处理城市垃圾的能力已接近饱和,导致本地处理垃圾的成本越来越高,而在上海周边,处理垃圾的成本则相对低廉很多,一些人因之乘隙而入,做起了“垃圾生意”,并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上海垃圾外倒事件,也将中国特大城市面对垃圾围城的治理窘境,置于公众眼前。


12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垃圾治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召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国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城市垃圾“上山下乡”问题――要求各地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到2020年年底完成集中整治工作。2017年年底前所有城市都要建成满足需要的处理设施,“十三五”期末所有县城、建制镇都要建成满足需要的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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