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据获悉,湖北宜昌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宜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宜昌市启动了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在今年6月底,淘汰或改造全市范围内所有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让所有在用燃煤锅炉达标排放。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及省环保厅印发的《湖北省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控制宜昌市煤炭消费总量,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宜昌市将根据《方案》,开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严控新建锅炉审批、扩大禁燃区范围、严格禁燃区管理、提高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水平、严格在用燃煤锅炉监管、严格生物质锅炉准入和监管、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加快工业园区集中热源建设等十项重点工作任务。
宜昌市还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措施,加强检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等措施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使全市煤炭消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煤炭在能源消耗中占比逐年降低,逐步实现能源结构的优化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