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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两会委员聚智共破生活垃圾分类之 “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6  浏览次数:56
核心提示:街头随处可见的垃圾桶,大部分都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然而细心的市民都会发现,大部分垃圾桶几乎都是“混装”,各
街头随处可见的垃圾桶,大部分都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然而细心的市民都会发现,大部分垃圾桶几乎都是“混装”,各种垃圾“一锅烩”,垃圾分类多半“有名无实”。垃圾作为城市发展的附属物,高速发展中的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为此垃圾分类问题就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年初召开的陕西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上,多位省政协委员通过提案积极履职,就陕西省垃圾分类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江村沟填埋场容量“告急”
 
“像小山一样的垃圾不但侵占了大量土地资源,越来越多的垃圾也正在挤占我们的生存和生活空间……”省政协委员陈利直言,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而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城市垃圾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江村沟”作为西安唯一一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接近饱和状态,“垃圾围城”也绝非危言耸听。
 
据了解,西安城区唯一一处生活垃圾消纳场所——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于1994年开始启用,当时设计日处理量2600吨,计划使用50年。但截至2016年年底,江村沟填埋场容量已用去一大半,按现在日处理量7000吨的速度,这座西安市唯一的垃圾填埋场很快就会饱和。
 
“如果实现垃圾分类,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垃圾占地,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省政协委员王联章认为,西安市的垃圾分类工作还没有走上正轨,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不到位,没有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有效机制。
 
垃圾分类有政策但实施难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1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原则、标准制定、激励政策、工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陕西省也颁布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对垃圾分类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及系统标准,垃圾分类中的投放、储存、运输、回收、处理等环节都没有细化,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在操作层面缺乏依据,在工作中无法实施,缺乏强制约束力。
 
“垃圾分类已在我国许多大城市被提及和推广多年,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省政协委员刘艳冰认为,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不够,有关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不到位,甚至有许多地方的群众对垃圾分类知之甚少。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垃圾处理“一锅烩”?陈利委员认为,垃圾分类标准不够具体,导致居民不清楚该如何进行分类,加之宣传和监管不到位,随便扔垃圾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控制和惩戒,垃圾分类后续资源化程度不高,都是造成垃圾处理方式粗放的因素。
 
多方发力共破垃圾分类难题
 
“陕西省垃圾分类应逐渐完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源头、中间环节和终端齐头并进,才能最终建立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陈利委员建议,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行动”原则,政府部门要从硬件上着手,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研发垃圾再生利用综合处理技术。此外,还应整合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民间研发力量,对垃圾处理、回收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研究实验。
 
垃圾分类不但要解决硬件的问题,重要的是要完善机制。王联章委员建议,政府要健全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政府应与企业联合,企业与社区、物业合作,物业和业主宣传对接,形成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全覆盖,还可成立专门的垃圾分类领导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并对企业进行实时监管。
 
此外,实现垃圾分类的难点和重点依然是实施环节的监管和细节是否到位,这也是垃圾分类取得实效的关键一环。刘艳冰委员建议,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要设立专人管理垃圾收集场所,按照分类标准分开放置,以便将分类的垃圾运送到不同处置地;要在垃圾填埋场设立垃圾分类区域,以避免各类垃圾混在一起掩埋或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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