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以来,云南昆明交警查获了多起报废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而就在2017年2月21日,交警八大队的骑警在环湖路与会展西路口又再次查获一起驾驶报废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当日上午8时5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云ACS100的黑色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曹某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规定,警方将依法收缴该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人:不得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