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XJHXD-ZBCG-2017-002号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文件编号:XJHXD-ZBCG-2017-002号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四、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五、项目预算:包一:83万元;包二:153万元;包三:81.4万元;包四:19.3万元;包五:62.51万元;包六:105万元;包七:25.63万元;包八:16.33万元;包九:26.24万元;包十:6.5万元;包十一:36.92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采购内容:包一:检验科设备采购(如:分析仪、显微镜);包二:超声影像科设备采购(如:全数字平板DR、电子胃镜等);包三:手术急救/心电科设备采购(如:心电除颤、肺功能仪等);包四:供应室设备采购(如:全自动医用洗脱机、灭菌器等);包五:医疗基础器械采购(如:药品柜、多功能床等);包六:其他设备采购(如:中心供氧及制氧机、双头LED无影灯等);包七:病号服及工作服;包八:办公用品采购(如:餐桌套、桌椅);包九:基础器械采购(如:电视、空调、投影仪等);包十:制剂室设备采购(如多头燃气灶、胶体磨机);包十一:电脑、打印机采购。
七、采购范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具体标准、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包七不需要提供)。
3、包一至包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包一至包六)、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休息)在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屯垦西路3号,和田地区公安局家属院二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17年4月20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联系电话:0903-7828993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03-2062286 15292965525
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