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情况,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的《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孔雀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4个条例的审查情况;听取了组成人员对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将以上条例、议案提请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制委员会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