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中对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规范和要求,目前使用的一次电池基本上为低汞或无汞,可以随生活垃圾分散填埋处置,如集中回收大量的此类废电池,一旦处置不当,反而容易造成局部污染。
废电池收集的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以下简称废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以下简称废扣式电池),这些类电池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当承担回收责任,根据相关商品的销售渠道指导、组织建立废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相关的回收系统有效回收,在销售地点设立废电池的分类回收设施予以回收,并按照有关标准设立明显的标识,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分类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置。
大庆市环保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筹划在各大型手机卖场、电瓶车卖场等公共场合及居民社区设立废旧电池分类回收设施,设立警示标识,同时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认真管理。
危害 废旧电池的危害性
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电池烂在地里,能够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所以把一节节的废旧电池说成是“污染小炸弹”一点也不过分。
我们日常所用的普通干电池,主要有酸性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两类,它们都含有汞、锰、镉、铅、锌等各种金属物质,废旧电池被遗弃后,电池的外壳会慢慢腐蚀,其中的重金属物质会逐渐渗入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重金属污染的最大特点是它在自然界是不能降解,只能通过净化作用,将污染消除。
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
政策 2017年废电池再生利用率达90%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行业规范条件审核,鼓励铅蓄电池再生企业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废铅蓄电池再生过程的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的总回收率达到98%以上,重点区域铅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20%;到2020年,推动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减少铅污染物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