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从2010年的1.66亿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6000多万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提高到2015年的6500元以上,增幅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发改委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安排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7000亿元,占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近40%。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1亿元,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394万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以工代赈中央资金284亿元,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33亿元。
此外,发改委瞄准农村困难群众,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1亿多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结束了贫困边远地区群众用不上电的历史,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贫困地区近100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
发改委强调,“十三五”期间,要抓紧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争取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列为“十三五”规划《纲要》核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科学编制下达农村减贫人口计划,把完成年度减贫人口计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约束性指标。
全力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确保“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约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实现脱贫。
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推动支持老区的政策项目落地,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设立脱贫攻坚工程包,推动启动一批“十三五”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大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先行先试。引导贫困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打造区域合作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