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一有力举措,是对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的有效落实,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现实需要,是顺应人民期待、改善环境质量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的必然选择。
坚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要真正落实地方党委责任,构建与权力相匹配的制度。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党委的领导至关重要。内蒙古在各级党委环保工作职责中,明确了要加强环保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完善环保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同时,明确了组织、宣传和机构编制等党委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责。对党委环保责任以及党委各职能部门环保职责的明确,有利于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环保体制机制,促进环保工作的全面部署和具体落实,便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量化考核。
坚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要抓实抓细地方政府责任。新环保法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这就要求必须在政府系统内实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内蒙古以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为核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利于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坚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要厘清职责、理顺关系,建立长效机制。内蒙古此次出台的文件,一是部门覆盖全,涉及的部门既有党委职能部门,也有政府职能部门。并且,在列举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责任时,系统明确了包括环保、发改、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36个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几乎做到了全覆盖。二是责任定得清。地方党委、政府均担负着环保职责,但在执行层面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内蒙古在党委及相关部门责任方面,主抓总体决策、考核问责、班子及队伍建设;在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方面,主抓环保任务的细化与落实。第三是工作列得细。对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主要任务全部进行细化,并逐条进行明确。这样的制度设计,能够有效解决过去各部门责任虚化、职能交叉等问题,推动考核问责扎实有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
今年是决胜“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环境治理的攻坚之年。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就必须通过切实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凝聚起强大的攻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