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从湖北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市完成淘汰(改造)燃煤锅炉30台,完成全年淘汰(改造)任务的9.84%。
据了解,已淘汰(改造)的30台燃煤锅炉中,禁燃区20台,非禁燃区10台,具体为:夷陵区6台、宜都7台、枝江2台、当阳8台、长阳4台、兴山2台、五峰1台。
根据年初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宜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市范围内20蒸吨以下的305台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为确保完成任务,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4月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月调度制度,按月通报并公示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