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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力度逐步加强 “组合拳”打出真效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46
核心提示: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为了考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出台的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委托了

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为了考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出台的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委托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客观对此独立地开展学术性研究。研究结果显示,“按日计罚”仍需硬起来,总的来看,全国执法力度正在加强,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颁布,为环保部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新的执法手段。正是因为这些新的“牙齿”,这部新“环保法”被社会舆论广泛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为贯彻实施新“环保法”规定的这四种执法措施,环保部出台了四个配套文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为了考察这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对其适用难点、条款使用率、疑难典型案例等实施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并为各地环保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该规章的准确理解和适用提供指导和借鉴,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委托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客观对此独立地开展学术性研究,并提供了全国32个地区2016年1至12月期间的环境违法案件的数据等资料作为支持。

环保法的“牙齿”究竟有没有好好的派上用场?在人大课题组负责人竺效教授看来,环保部的委托为他搞清楚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而且令他感怀于心的是,委托方充分尊重了研究者的独立性,“满足了我们的学术自由”,他说。因此,这份报告能够直面种种问题,也不怕暴露矛盾甚至“得罪人”。

2017年4月18日,这份报告初步成型并面世,告诉人们“环保法”的每颗牙齿分别能咬出多深的牙印,哪些时候还能咬出血来,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哪些时候还难以发力,可能需要怎样的调整和改革。

如何让“按日计罚”硬起来?

通过数据分析,课题组发现,无论从最高的反弹率上讲,还是从最低的处罚案例的总数上讲,“按日计罚”尚未能真正发挥好“锋利牙齿”的作用。这与全国政协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的预期高度一致。

吕忠梅说:“看到这个报告之后我想到,我们该探讨制度设计有没有问题。比如按日计罚,当时写进‘环保法’的时候,赢得了欢呼,受到了肯定。但这个报告与我最近的一些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其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问题。它的本意是要提高违法成本,从已经进行了处罚的案例来看,罚款额度确实有了大的提高,有的高达九千多万。但是它的适用性上出了一些问题。”

她解释说,按日计罚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已经严重违法的,被查之后,拒绝整改,或者是达到期限了还不能改正的,才能从查处之日起往后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如果别人当时改了,就不能按照这个条款执行了。所以就会出现当时查到,然后“躲猫猫”一样纠正,过一段又“旧病复发”的情况,造成高“反弹率”。而且,举证的责任在环保部门,而不是企业,也给按日计算罚增加了很大难度。环保部门要证明企业有违法行为,得天天去盯着取证的话,行政成本是会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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