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开发布了2017年部门预算,总计693086.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依然占据支出大头,其中环境监测及能力建设支出数额最大。除此之外,环保部今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管理项目”重点项目情况,同时公开支出绩效目标。
近日,环保部公开发布了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693086.99万元,比2016年减少3143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20.60万元,占17.58%;项目支出570973.39万元,占82.3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93万元,占0.04%。
与往年一样,节能环保支出是环保部预算支出的大头,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4%。节能环保支出下分为若干项,其中环境监测及能力建设支出数额最大,有142225.0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中央本级环境监测、监察、预警、应急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质量监管等。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今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管理项目”重点项目情况,包含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年度预算安排等信息。同时还公开了该项目的支出绩效目标,土壤防治方面2017年的总体目标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重金属、固体废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中期目标(2017-2019年)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总结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机制、建立农业环境保护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有机食品基地考核和监管机制等;重金属、固体废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组织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
预期成果则公开了环保部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主要成果产出:完成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评估工作,制定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标准,编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级技术指南,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研究,完成废物进口技术审核、上网公示审核等相关工作,完成年度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及相关工作,开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机溶剂类废物的修订,启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修订等。
收入预算环境保护部2017年收入预算711619.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250.43万元,占6.36%,比2016年减少18837.7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环境保护部在2016年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资金规模进一步缩小;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260.77万元,占56.39%,比2016年增加8230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3282万元,占11.70%,比2016年减少380181.00万元;事业收入102470.49万元,占14.40%,比2016年减少5883.8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91.00万元,占0.11%,比2016年减少514万元;其他收入78554.12万元,占11.04%,比2016年增加11490.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80万元,比2016年减少324.97万元。
支出预算环境保护部2017年支出预算693086.99万元,比2016年减少3143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20.60万元,占17.58%;项目支出570973.39万元,占82.3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93万元,占0.04%。
财政拨款预算
环境保护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525327.35万元,占2017年收入总计的73.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260.77万元,比2016年“二下”批复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82304.65万元,主要为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相关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3282万元,比2016年减少380181万元,主要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资金减少。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0.02%;外交(类)支出占1.13%;科学技术(类)支出占15.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0.79%;节能环保(类)支出占80.3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占1.9%。详见下图:
节能环保预算
节能环保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2368.6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5083.4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145.96万元、公用经费7937.49万元。
(2)项目支出297285.22万元,主要包括:
①环境监测及能力建设142225.04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包括优化完善国家空气、水、生态和核辐射监测网点布局,安排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空气直管站、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等国控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更新完善,组织污染源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考核与检查,保障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管理与发布,完善预报预警机制等;二是中央本级环境监测、监察、预警、应急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包括生态环境大数据、监察遥感应用平台、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和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建设等,以及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等;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监管,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数据分析评估、卫星环境应用系统运行与维护以及在水、大气、生态、应急和核安全监管等方面开展航空航天遥感等。
②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32112.91万元,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包括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开展核设备监管,对核设备活动资格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全面反映辐射环境质量,对全国核科研生产基地、相关核设施等进行全面的调查、监测、评价和污染治理;二是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核材料、核设备等设施和活动进行各类核与辐射安全审评,确保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