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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 叫停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15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27日晚间发布《关于有关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问题的通知》(下称“791号文”),其中明确,5月5日起停止接收

国家发改委27日晚间发布《关于有关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问题的通知》(下称“791号文”),其中明确,5月5日起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获准用油企业须切实兑现承诺,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在业内看来,此举是近三年来发改委首次真正叫停地炼进口原油,或促使地炼企业出现大规模兼并重组。

791号文同时强调,获准用油企业须切实兑现承诺,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按有关要求保持最低原油库存量,按规定报送原油进口、加工使用及主要产品等情况。各地主管部门要采取可核查、可追究责任的措施,切实杜绝违规产能边淘汰、边建设,对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一位券商研究员昨天表示,791号文的指向对象是此前保留下来的地炼及其后自行扩张但政府认可的小型地炼。

“791号文事实上提高了炼油的门槛,使得地炼的牌照价值更加凸显。从投资角度看,只有规模达到1500万吨以上才能在流程上做到基本合理,3000万至4000万吨才能有国际综合竞争力。预计未来山东地炼会出现大面积的兼并重组情况。”该研究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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