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同时,国务院于2016年2月21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月6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之后发布的又一项有关深化新型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约两周年之际,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诸多问题也日益浮现——其中房地产库存持续增长、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相对落后成为了主要问题。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投资者过于追逐眼前利益,而忘记了城市唯有在合理的结构下才能健康发展的核心要义。故而,近期政策在总结了之前的基础之上特别强调了新型城镇化的几项重要任务:
一、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仍是需要持续努力的方向
对于新型城镇化推进的相关改进工作,《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近期的几项政策大体体现了一致的思路,即充分强调宜居、环保、智慧。基于这些理念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向便是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为达到国家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基础设施建设的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网络系统、交通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领域建设水平都成为了重要提升对象。同时,这些领域的开发工作如果少了系统的规划,则城市发展便会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境地,所以中央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相关政策中对各项规划工作的工作标准进行了相应的制定,以达到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相应的标准要求。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兼顾全面发展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软件,是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居民切身感受智慧城市发展进程的途径。同时,公共服务的提升有赖于基础设施建设所带来的完善的硬件体系,尤其是医疗、教育、保障房等公共服务领域对基础设施建设依赖度较高,所以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也要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做到位。此外,近期政策依旧要求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便对城镇整体规划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整体来看,国家对未来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更注重人民生活均衡、城乡各展所长的发展模式,城镇与农村都将成为公共服务的主体,承担着相似却也各具特色的职能。
三、强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融资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创新融资模式、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为了各个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领域政策必然会谈及的要点。如今,在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动向下,金融创新的步伐还将进一步加快。据我们统计,目前河南、山东、云南、新疆、福建、山西、四川、江苏等省份已经设立了PPP引导基金,专门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工作,这部分资金未来可通过结构化的设计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PPP项目中,这也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担风险的一个举措,将会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