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如果小微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目前的营业收入每月3万元上调至10万元,将带动284万人就业,创造2287亿元的社会财富,拉动约0.36%的经济增长。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教授强调,小微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10万元,能释放大量就业岗位,大力促进创新,提振经济活力。企业税负的减轻,经营成本的下降,能使企业有更多资金进行创新,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从而刺激经济,减缓经济下行压力。
李克强总理曾指出,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全国共有小微企业约7000万家,其中个体工商户约5600万家,法人小微企业约1400万家。CHFS数据表明,我国小微企业GDP贡献度为30.0%,提供了2.37亿个就业岗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宣晓伟认为,小微企业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吸纳农民工就业、推动城镇化建设、改善经济系统和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维护社会和谐与满足居民需求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杜晓山认为,规模庞大的小微企业是当前及未来我国经济创新和发展的新动能,对激发市场活力和释放发展潜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经济整体环境状况欠佳、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态势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步履维艰,企业死亡率高,亏损企业比例持续增加。
CHFS数据表明,过去两年,每年有16.7%的小微企业“死亡”。亏损小微企业比重由2013年的6.2%上升至2015年第二季度的26.2%。
报告研究发现,税费负担重是我国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难题。税费较重不利于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和风险资本投资,进而不利于经济增长。CHFS数据显示超过三分之一的法人小微企业主观认为税费负担较重,52%的法人小微企业希望在税费减免方面得到政府的支持。
减少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多次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2014年10月,小微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从营业收入每月2万元提高到3万元。这项措施使企业经营成本降低,小微企业的死亡率从16.82%下降至16.78%,新增就业人口83万。
报告进一步指出,如果起征点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GDP将会增加2287亿元,减税还会新增就业284万人。新增的GDP约为2015年GDP总量的0.34%,增量的5.24%。
报告认为,提高起征点以实现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主要有三大功效。第一,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降低,这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死亡率,使更多小微企业继续生产经营。第二,小微企业纳税减少,经营成本下降,假设企业将减少的纳税额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这会增加就业岗位数量,激发经济活力,从而减缓经济下行压力;第三,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下降,使得更多小微企业有机会成长为中型或是大型企业,这会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增加税源,进而为国家带来更多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