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正在筹划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2月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2016年1月30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经由宝钢集团告知,目前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对方范围初步确定为宝钢集团下属公司及其他相关方。
(二)交易方式
经由宝钢集团告知,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仍在筹划中,初步方案拟为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经由宝钢集团告知,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初步意向为宝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的盈利能力较强且满足有关监管要求的优质目标资产,但尚未明确资产范围。
本次重组方案仅为相关各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具体重组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
(一)公司及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意向协议;
(二)公司及有关各方尚未启动相关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相关工作;
(三)公司及有关各方已初步完成对相关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公司尚未与聘请的财务顾问签订重组服务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准备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现场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有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