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周二)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前4个月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全国ETC发展,详细就昨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分析解答。
近年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有媒体疑问,在一些城市确实也出现了车辆投放过剩的问题,今后会不会进行共享单车总量控制?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有的城市部分区域已经出现了一些车辆过剩现象。这在各城市间存在差异,例如,有些区域的“超负荷”现象可能是运营企业的组织管理、车辆调度等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造成的局部区域、局部时间短期过剩,并不单纯是投放总量的问题;有些则是企业投入量过大造成的,需要区别对待。
蔡团结称,还是要坚持属地管理,鼓励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同时也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下的运营调度,避免局部区域出现车辆严重过剩现象。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押金问题,蔡团结也提出鼓励“即还即退”模式。他表示,目前有1亿人次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如果有5000万人次的用户交纳了押金,按每人次100元计算,就有50亿元的押金。一旦出现企业挪用用户押金或者是企业倒闭等情况,就会给老百姓带来资金安全风险。第一,鼓励免押金的方式来提供租赁服务。第二,企业如果收取押金、预付金,一定要严格区分用户资金(包括押金、预付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第三,鼓励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模式,就是租车的时候交纳押金,还车的时候立即退还押金。第四,要求运营企业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必须通过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来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第五,要求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