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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补15%差价可变商品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昨日正式对外发布,该细则自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明确,购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昨日正式对外发布,该细则自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也可上市交易。

据华商报报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房屋登记簿中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性质记载,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也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相关程序,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缴纳。

差价款缴纳标准为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5%,计算公式为:应缴差价款=(房屋建筑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建筑面积)×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单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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