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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全省首张“一证式”排污许可证 吉林排污许可制度工作迈上新台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9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近日,吉林省松原市政务大厅的环保审批窗口人头攒动,随着松原市环保局局长房华将全省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

近日,吉林省松原市政务大厅的环保审批窗口人头攒动,随着松原市环保局局长房华将全省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交到向大唐长山热电厂厂长手中,共同见证这一幕的环保工作人员激动的为之鼓掌。

这张凝结着全省环保人努力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吉林省排污许可制度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自2016年年初以来,吉林省逐步深入探索排污许可制度,搭建工作框架,提升基层实操能力,扎实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各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落实。

完善架构 多方调研 夯实工作基础

面对排污许可新要求,如何为适应新要求,搭建起科学的工作架构,成为了摆在吉林省环保人面前的首要难题。吉林省环保厅高度重视排污许可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规章制度,吉林省环保厅还积极联系兄弟省份,开展调研,提升工作的系统性与科学性。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吉林省环保厅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排污许可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月下发《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省厅对此项工作实施全省统一监督指导,各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火电、造纸及纸浆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监督管理工作;各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纸制品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将排污许可证实施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为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进奠定基础。

工作框架落地,政策法规作为推进抓手,相关制定工作不能落后。吉林省环保厅积极推进制定《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167月起,省环保厅配合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开展排污许可地方性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20169月到福建、广东两省及省内五个地市进行立法调研,学习先进省份排污许可证工作管理经验,详细了解基层实施排污许可证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困难。201611月向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法规送审稿。今年3月,省环保厅召开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会,联系并争取到省政府法制办将《管理办法》列入2017年度立法计划

全面培训 重视操作 提升业务能力

“老师,请问我们的新证件和老证件相比有什么区别?”在排污许可政策培训班上,一名学员在课前交流时向省厅环评处翟德斌同志提问道。

“相较以往,我们这次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是由各企业通过国家信息填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环保局进行网上审批、网上公示。新版许可证分正本、副本,载明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位置和去向、许可证有效期等许可事项,还注明了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排污单位必须按许可证载明事项,每年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许可事项执行情况。”翟德斌耐心的向学员们讲解。

为让全省排污许可业务人员工作时有抓手,操作时有支撑,201612月,省环保厅与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先后三次在长春市联合举办了排污许可政策解读及实操应用高级培训班,就污染物排放许可实施方案工作背景、技术体系、排污许可申请核发系统实际操作应用等内容,对来自全省各市(州)、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的31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和系统培训。20171月,省环保厅召开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培训会,对各市(州)、县(市)环保局及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工作总体部署,并对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系统的实际操作进行讲解。

培训时,授课老师和专家为同学们进行讲解,但在实际操作中,全省的排污许可业务人员仍然会发现很多问题。如何打破地域与时间的束缚,让专家持续的、经常性的为业务人员提供技术服务?省环保厅建立了网上答疑QQ群,及时进行答疑解惑,让业务人员和专家在网络上“面对面”零距离交流。“请问我们电厂超低排放应当怎么申领许可证?”、“新方案发布后,市局对现有已经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怎么管理?”电脑桌面QQ群里跳动的消息将地方同志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到专家,及时解决问题。

各地联动 齐头并进 推动核发工作

年初以来,各地积极落实省厅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召开内部分工部署会,合理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了火电、造纸行业的摸底调查,并开展企业培训会,为按时限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打下一定基础。

各地稳步推进核发工作,进展顺利。其中,长春市环保部门对淘汰关停、行业范围划定不清的企业逐一开展实地踏查;白山市环保部门划拨专项资金补贴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排污许可证填报;松原市扎实推进,发出全省首张排污许可证;梅河口市强化落实,自行开展行业企业和系统内部人员培训。

截至目前,长春、吉林、珲春等地区已陆续有企业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目前的实施进度,预计全省可按期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7年底,吉林省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以排污许可证作为载体,将发证管理工作贯穿整个环境管理过程,建立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环境行为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审批、建设、监察、监测等一证式动态管理。逐步实行与环境质量挂钩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针对区域水、大气环境超标的因子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落实到重点排污企业,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额度、时间列入排污许可证的载明事项。加大排污许可证监管力度,形成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监管导向,推动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变为主动防范,落实企业的自我管理,将排污许可证建设成为全省企业守法的依据、政府执法的工具、社会监督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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