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部委“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发办[2017]26号)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也提出规划目标,“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到目前为止,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如何定义?如何计算?如何统计?有关方面并没有明确说法。因为没有定义,就会有引起歧义的说法,例如:2017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6年北京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6%;在布置2017年工作任务中提出,“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7%”。据报道,5月26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获悉,北京生活垃圾处理已由传统的填埋方式向资源化处理方式转变,焚烧、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方式比例由2013年的30%提高到了60%。以前,一直不明白北京市高达50%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率是如何算出来的,从这里的叙述可以猜出端倪,北京市把垃圾焚烧发电以及所谓的生化处理都定义为资源化处理,而且把进入这些综合处理厂的生活垃圾都算作资源化处理,尽管这些生活垃圾的最终去向还是填埋或焚烧。如果按照这样定义,北京市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也就是说202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将接近100%。
虚高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率,既不符合现实,也不利于找出问题,对促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也无益。日本是公认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好的国家,日本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也有20%。要学习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先进经验,首先要对垃圾回收利用或资源化指标有明确定义、数据也需要系统的统计,了解差异,才能找到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