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商务厅监测匡算,端午假期我省商品销售实现101.1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零售实现81.5亿元,增长12.9%;餐饮收入实现19.6亿元,增长12.4%。西安市实现42.02亿元,同比增长15.4%。汉中、安康、铜川、商洛、渭南、杨凌示范区、宝鸡、延安、咸阳和榆林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6%、13.6%、13.0%、12.9%、12.6%、12.6%、11.9%、11.4%、9.1%和7.0%。
节日期间粽子等端午食、礼品及休闲、通讯等商品受到消费者欢迎。据对全省122家智能信息泵门店数据显示,假期实现销售额1.05亿元,销售热点集中在汽车及汽配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室内装潢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五金及电料类、饮料类和食品类等7大类商品,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52.1%、209.6%、100%、64.5%、43.2%、9.4%和5.8%。
节日期间,省内餐饮消费实现19.6亿元,同比增长12.4%。节日聚会、亲朋聚餐、特色饮食和休闲旅游消费是热点。另据全省7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报企业监测数据显示,节日期间我省主要生活必需品货足价稳,市场运行平稳。其中,蔬菜平均批发价格为4.82元/公斤,较节前略降0.82%,日交易量保持在7500吨左右。(记者 崔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