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效体制机制,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其中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广受关注。作为首批改革试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过去14年年均利润增长率达25%。这份成绩单是如何取得的?
在国投董事长王会生看来,这里面有战略超前、管理有效等多方面原因,但最重要的是,国投的深化改革和依法依规始终相互促进,企业打造了符合投资控股公司管控特点的法律风险防控网。
“改革意味着对原有机制的突破与创新,必然带来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法律关系的重构,这是法务部门全程介入改革的必要性所在。”国投总法律顾问李宝林说。
据他介绍,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方案设计、文件起草,到推进重大改革举措,公司法律合规部都要进行前期沟通、专项论证和节点审核。国投集团的领导甚至提出要求,见不到法律部门的书面意见就不印发、不宣讲。改革创新合规开展,大大增强了改革穿透力,促使相关方案平稳落地。
例如,国投根据子公司法治建设的不同情况进行差异化授权,选取国投电力(600886,股吧)、国投高新开展充分授权试点,将原来由总部决策的70多个事项授权两家子公司自主决策,使他们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活力得以有效激发。
两家充分授权试点之一的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是集团旗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的管理者。2014年,这家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了国内综合性地产领军企业绿地控股(600606,股吧),从立项到完成投资仅仅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这在传统的国有企业投资机制下是难以想象的。
而能够完成这一项目的关键,在于建立了投委会决策机制,将通常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享有的投资决策权授予由管理团队、行业专家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提高了决策效率与专业化水平,减少了错失优秀项目的遗憾。
事实上,相较于产业公司自上而下的一体化管控模式,国投作为投资控股公司,已形成“股权投资-股权管理-股权经营”的独特运作模式,业务多样、股权多元的特点十分鲜明,这也给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带来了挑战。
国投副总裁阳晓辉表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集团总部应专注于战略管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而产业运营交给下属企业。“不是管得越多越好,也不是管得越细越好,而是要力求打造一套符合投资公司特点的法律工作体系。”
按照国资委推行的“三项法律审核100%”(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要求,国投固化法律审核把关流程,使法律审核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审批节点。
例如,国投曾拟控股某项目,在审议此项目的总裁办公会上,公司法务部门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根据法规政策,项目所涉及的土地瑕疵大、问题多,尽管合作方表示土地问题能够解决,但涉嫌存在严重违规情形,建议公司慎重决策。
王会生听取分析后表示法律意见非常重要,建议就此项目进一步研究,有关情况再行上报。最终,这个项目因法律部门行使的“一票否决权”而搁置。
像流程控制这样的举措,近年来在国投还有不少:建立覆盖主要业务的合同范本库,规范合同文本,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开展各业务板块风险排查与诊断,采取量化方式提示风险并出具诊断报告、提出防范建议……一个一体化、全方位,符合投资控股公司特点的法律风险防控网已初步形成。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我国央企将主要分为实体产业集团、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三类。国投以依法治企防范风险的探索,为其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供了参考样本,相关经验值得研究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