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取缔“地条钢”的行动是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在行动过程中,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和钢铁企业各方认识高度统一、政策标准明确、措施坚决有效、督查全面到位,使得这一行动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为此,《中国冶金报》特别梳理了2017年上半年取缔“地条钢”行动中的重要事件和节点,对此次行动的过程和效果进行全面回顾。希望各级有关部门能够将行动进行到底,谨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政策篇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要立即关停、拆除设备并依法处罚。2017年1月10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召开2017年理事(扩大)会议,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确认“地条钢”清除大限为2017年6月30日。
2017年以来,全国各省陆续召开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地条钢”清理整治和去产能工作任务,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彻底清除“地条钢”。
事实上,国家早就认识到“地条钢”的危害,并采取了一系列取缔措施。早在2002年,当时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关于“地条钢”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即界定了“地条钢”“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属性。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设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2011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进一步指出,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中(工)频炉属于淘汰设备。今年2月份,针对“地条钢”的危害以及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以下简称“中(工)频炉”)使用范围不规范等问题,钢协等5个协会共同制定了《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适用范围的意见》,对“地条钢”范围又做了明确界定。
督查篇
5月2日~26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成8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指导和督促各地切实按照要求做好拆除工作。从督查情况看,各地排查发现的“地条钢”产能已全部停产、断水断电,正按照“四个彻底拆除”要求将“地条钢”取缔到位。
7月16日,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总体安排,在各地区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派出18个督查组,分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8个省(区、市),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今年8月份,部际联席会议还将对“地条钢”取缔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将取缔不到位的地方作为负面典型,报请国务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成绩篇
权威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共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630多家,涉及产能约1.4亿吨~1.6亿吨。目前相关企业已全部停产、断水断电。
2月1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示了广东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5月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示了广东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6月7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示了广东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三批)。7月2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示了广东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四批)。四次公告共公布落后产能企业11户。
4月17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重庆市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企业名单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称,重庆市将确保列入名单的企业在2017年4月20日前拆除生产线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设备。
5月10日,新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经信委(国防科工办)】发布公告称,根据新疆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拟对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等17户“地条钢”生产企业的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进行彻底拆除,合计产能为455万吨,涉及新疆地区7个地、州、市。
5月31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拆除情况的公告》称,甘肃省15家“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已按照国家2017年6月30日前出清“地条钢”的时间节点和“四个彻底拆除”的标准要求,完成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的彻底拆除。
6月7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公示称,江西省20家“地条钢”及问题企业中频炉等设备已按“四个彻底”的要求拆除到位。
6月16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湖南省“地条钢”生产企业处置情况公告》称,湖南省11户“地条钢”生产企业,已按照国家2017年6月30日前出清“地条钢”的时间节点和“四个彻底拆除”的标准要求,完成了主体设备中(工)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的彻底拆除。
6月30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取缔“地条钢”工作情况公示》称,截至6月底,辽宁省已全面完成取缔“地条钢”工作,66户“地条钢”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被依法彻底拆除。
6月30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公示称,对确认的13家“地条钢”企业,已按照“四个彻底”标准,对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备进行彻底拆除。
6月30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已对4家“地条钢”企业的中频炉主体等设备实施了关停拆除。
7月4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吉林省2017年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公示》称,经国家督查组确认的26户“地条钢”企业,严格按照“四个彻底”要求拆除了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有关违规产能已全部依法彻底退出。
7月5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福建省已摸排35户、合计产能535万吨的“地条钢”企业,已全部拆除中频炉、操作平台、变压器、除尘罩、轨道,做到“五拆除”。
7月10日,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为全面清理“地条钢”,根据多轮摸排,河北省共有31户使用感应炉的钢铁企业。截至6月底,这31户钢铁企业的相关设施、设备已按国家要求全部拆除到位。
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了自治区“地条钢”核查情况,自治区9户钢铁企业拆除了中(工)频感应炉等设备设施,按“四个彻底”的要求,于6月底前出清了231万吨“地条钢”产能。
7月13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贵州省2017年钢铁行业取缔“地条钢”(第一批)公告》。7月21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贵州省2017年钢铁行业取缔“地条钢”(第二批)公告》。两次公告显示,贵州省共核查确认“地条钢”企业11户,取缔产能191.8万吨。
7月14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7年浙江省取缔“地条钢”情况公示》称,浙江省核查确认的10户“地条钢”产能企业,已严格按照“四个彻底”要求,拆除了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有关违规产能已全部完成退出。
7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2017年依法取缔“地条钢”情况的公告》称,云南省涉及“地条钢”产能的54户企业,已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拆除289台中频炉及相关设施,取缔产能600万吨。
7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摸排核查出15户“地条钢”企业,共取缔中频炉144台,涉及“地条钢”产能540余万吨。目前,15户企业均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要求,彻底拆除生产“地条钢”用的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
7月2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7年陕西省打击取缔“地条钢”情况公示》称,截至6月底,陕西省共打击“地条钢”企业18户、取缔“地条钢”窝点33个,并按照“四个彻底”要求,拆除了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备设施,违法违规产能已全部退出。
7月25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山东省取缔“地条钢”情况公示》称,山东省对已确认的36户“地条钢”企业,按照“五个彻底”标准进行彻底拆除,对厂房内的原材料进行彻底清理,有关违规产能全部退出(法院查封的1家企业———淄博正晋特钢有限公司除外)。
7月2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四川省取缔“地条钢”情况的公示》称,四川省68户涉嫌“地条钢”生产企业中有63户为“地条钢”企业,其中:成都中亚特钢有限公司、富峰新特钢有限公司、崇州市三江钢铁有限公司3户企业无中(工)频炉设备;仁寿县汇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仁寿县顺达铸钢有限公司2户企业被国家督查组认定为铸造企业。目前,四川省63户“地条钢”企业已于6月30日前严格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拆除了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全部违法违规“地条钢”产能已彻底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