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以来,央行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如今,相关监管标准如何设定,未来监管将呈现何种走向,一直被金融市场密切关注。央行会制定更为合理规范的管理标准,进一步使资本市场合理发展。去除市场的乱现象,使市场更好的发展。
7月29日,在 “2017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详尽阐述了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实施强调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协调监管理念。
大资管行业总规模超百万亿
回顾近年,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呈现出加速发展态势。
中国平安(601318,股吧)集团总经理任汇川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过去三年整个泛资产管理行业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38.9%,其中增长最快的私募基金的证券和股权类的私募基金。
而就分行业的状况来看,2013年以来银行资管业务规模一直稳居行业第一。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副行长谢伟提到,截止到2016年底,大资管行业总体规模是116万亿,剔除重复计算部分,总规模在70万亿左右,其中银行资管业务是29万亿,占比超过40%。
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2017年一季度统计数据,券商资管的资产规模达到18.77万亿元,较去年底增长近6.79%。其中,前二十大券商资管的业务规模已经达到11.66万亿,主动管理规模3.59万亿。
除此之外,截止2017年一季度,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34.7万亿元。
但是在任汇川看来,总体来看,尽管资产管理行业规模扩张较快,但与资管行业规模迅速扩张形成对比的是,因为增长迅猛带来的社会直接融资的比例并没有显著的提高。2012年,中国香港的直接融资比例是82%,美国是74%。当时中国大陆是41%。但经过了这几年变化之后,大陆反倒是直接融资的比例下降为32%。
剑指六大乱象
伴随着大资管行业的迅猛发展,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
陶玲表示,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的初衷,源于近年资产管理领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乱象。
具体而言,这些乱象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是标准之乱,按机构行业不同制定的不同监管标准,在单个行业来说是审慎的,在一个时期内可能是有效的,但当把它放在整个金融行业、整个金融体系的大视野中分析,就会发现不同行业的产品标准、监管规制、监管执法各有不同,宽严程度也不一致。比如说投资者的划分、投资范围的准入、净资本、杠杆水平的要求等。
二是产品形态之乱,为规避投资范围限制、规避资本约束,出现了银行借助信托、证券、基金等的通道业务,这些各类机构合作的资管产品快速发展,结构复杂、不清晰,风险难以穿透。
三是管理运作之乱。无论是资金募集和管理,还是资产投向,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合规之处。比如用短期募集来的资金投向长期项目,在资产端,将一个项目拆成不同的产品卖给投资者。
四是表外扩张之乱。一些银行机构的表外资产快速扩张,把表内信贷项目挪至表外变成非标资产,把理财资金投入到非标资产中,资管产品实际上扮演了信贷替代的作用,成为影子银行。影子银行本身是一个中性词,但如果影子银行没有被纳入监管,没有对应的资本、流动性、信息披露等监管约束,就会带来风险。
五是风险承担之乱,主要是刚性兑付问题。资产管理业务本应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但在实践过程中,保本保收益的做法比较普遍。打破刚性兑付是行业和全社会的共识,监管部门以及商业银行都在努力提高“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意识,但困难还比较大。刚性兑付导致资金的价格被扭曲,催生道德风险。
六是市场秩序之乱,当前有许多没有持牌的非金融机构也在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没有被经过市场准入、也不接受持续监管。
“上述这些风险是我们必须要正视的,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着手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的出发点。”陶玲表示,统一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重要的是要树立资管业务监管的新理念。
监管新思路
陶玲表示,要想破除行业乱象,必须要建立监管新理念和新标准。
概括而言,“新”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资管业务不是一个单独行业的业务,而是横跨不同行业、市场、产品的业务。这需要从整体宏观、跨周期、跨行业的视角,建立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加强逆周期的监测和调节,降低影子银行风险、期限错配和流动性性风险,打破刚性兑付。
二是落实功能监管。功能监管的含义是不再对资管产品按照机构类型进行划分,而是按照产品的功能、产品的特性来划分,同类产品适用同等规则。比如可以把产品从募集的方式划为公募产品、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公众投资者,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他们之间适用投资范围、信息披露、杠杆水平等监管规则有所不同。再比如,按照投资方向不同,也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混合类等资管产品,对这些产品进行分类监管。
三是坚持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需要建立一套覆盖产品的发行、资金募集、产品投向各个环节的综合统计制度,以此为基础开展穿透式监管,穿透了解产品最终的投资者、穿透底层资产、穿透杠杆水平等。
四是严格行为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行为监管,金融机构应建立良好的资产管理业务操作体系和风控制度,从业人员要有良好资质和道德操守。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特别是,金融机构不能够用理财资金与自身关联方进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
五是实现监管的全覆盖,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把非金融机构发行、销售、代销理财产品的行为,纳入监管视野中。
六是强化监管协调。一方面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防范风险和规范行业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对各类资产管理业务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能搞一刀切。同时要对金融创新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加强与市场沟通,引导市场形成稳定预期。
成效初显
在统一监管之下,资管行业从规模上已经可以看出一些变化。
任汇川提到,2017年上半年已经看到了明显的一些改变,今年上半年,整个泛资产管理总规模比去年,环比比去年同期是有下降的。银行理财的规模下降了0.7万亿,基金专户与基金子公司分别下降1.4万亿、1.38万亿,这是监管治理初步的结果。
具体到券商资管行业来看,海通证券(600837,股吧)总经理瞿秋平则认为,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券商资管一直处于主动管理弱通道业务强的状态,通道成为其扩规模的利器。瞿秋平表示,在“经济去杠杆”的背景下,券商资管业务会经历短期的镇痛,委外业务、通道业务、资金业务和结构化产品发行与创设都受到影响。
而通道业务在监管措施冲击下,很有可能进一步收缩。通道业务的大规模压缩,会迅速压缩券商资管规模。但由于通道内管理费率偏低,在券商资管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较低,对券商资管业务收入影响相对较少。
资金池业务方面,由于监管提出了清理资金池类债券的产品,类资金池业务萎缩、收缩趋势。考虑到行业内该业务的投资标的中有40%以上均为债券类产品,若短期内,要求对相关产品的集中清理,将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影响券商资管主动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
结构化产品发行与创设亦受到不小的冲击。首先,2013年不可再新发之后,存续的产品在继续运作,大集合产品也是券商资管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受到影响较大。其次,在加大去杠杆的监管力度后,由于结构化产品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等限制,使得原先银行资金作为优先级,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作为内部级业务规模有较大的冲击。
另外,禁止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类信贷业务,致使许多投资者转而投向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能较好保证其投资收益的资管产品。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资管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这些国家的资管规模已经占了GDP的接近2倍。相比之下,中国的资管业务规模只占了GDP的80%左右,未来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未来,统一的资管标准出台后,央行还会同监管部门继续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评估监管规则的有效性,并适时进行调整。”陶玲表示。
在她看来,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后,资管行业可能会经历质增量减的过程。质增就是质量提升,就是让资管真正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量减,则是这个行业的规模可能会有所缩减,但挤出泡沫、消除套利、抑制杠杆,有利于让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