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匈牙利政府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相关工作行使政府职权。匈牙利设立国家打击假冒委员会,作为打击侵权和假冒行为的主要平台。
(一)知识产权办公室。
匈牙利知识产权办公室(Hungar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以下简称“HIPO”),作为匈牙利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主管部门,于1896年根据1895年第37号“发明专利法”第25条(Article 23 of Act XXXVII of 1895 on Patents for Inventions,以下简称“专利法”)成立,是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政府机关。匈牙利知识产权办公室原名“匈牙利专利办公室”自2010年1月起更名为“匈牙利知识产权办公室”。
1、法律地位
根据2010年第43号法案,HIPO作为政府机构由政府领导,由总理任命的国家经济部部长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行使监督权力。
HIPO主席由总理任命和免职,主席的两位副手经主席提名由国家经济部部长任命和免职。HIPO主席行使对经济部门负责人——经济事务总干事的任命权。
HIPO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由国家经济部批准后开展工作。
2、财务管理
HIPO财务管理独立核算,由其收入涵盖运营成本。匈牙利知识产权办公室在政府预算中单列预算标题。
3、职责与权限
根据专利法第115/G条规定,HIPO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工业领域产权正式审查和程序;执行有关版权和版权相关的特定工作;中央政府层面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信息和文件的提案;参与知识产权立法筹备;制定和实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启动和执行为此所需的政府措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执行国际和欧洲合作的专业任务;执行涉及评估研发活动的官方和专家工作。
与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撤销和反对可在HIPO进行申理,除此外均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国家打击假冒委员会。
国家打击假冒委员会(The National Board Against Counterfeiting,以下简称“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是所有涉及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平台。
1、机构设置
委员会成员既有政府机构也有非政府组织。政府机构有司法部、人力资源部、国家经济部、农业部、国家传媒和信息通讯署、国家税务和海关署、匈牙利消费者保护署、国家警察总署、知识产权办公室。非政府组织有匈牙利工业产业和版权保护组织、出版商和书商协会、品牌协会、药品制造商协会、商标协会、专业艺术版权保护协会、全国企业家和雇主协会、营销协会、ICT协会、汽车专业协会。
2、组织结构
委员会主席由司法部部长特罗萨尼(László Trócsányi)担任,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HIPO,由HIPO分管发展和创新支持部门的副主席领导。委员会设五个工作组:反艺术品侵权假冒工作组、反药品侵权假冒工作组、执法工作组、工业和贸易工作组和公众意识组。
3、职责权限
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主要有:起草和执行打击假冒的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协调和支持有关国际和欧洲打击假冒的倡议、方案等政府行动;统计涉及假冒行为的数据并进行系统化分析;组织宣传;培训执法机关官员;参与起草有关知识产权执法的立法修正案。
二、知识产权海外权益维护
匈牙利知识产权办公室的职责权限仅限于国内,在海外并无专设机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需由申请人或申诉人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匈牙利属欧盟国家,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执行与欧盟一致的2004/48/EC法令。根据欧盟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公约,在注册申请程序一定期限内,专利申请人在欧盟其他国家对于该专利享有优先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专利申请人的海外权益有所保护。
三、驻在国主要知识产权法律文本
匈牙利主要知识产权法律文本如下:《发明专利保护法》、《商标和地理标识保护法》、《设计保护法》、《版权法》、《实用新型保护法》等,以及欧盟框架下的相关公约。更多内容可在匈牙利知识产权办公室网站查询。
本文来源于: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