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子长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县境内清涧河、大理河、淮宁河和延河四大水系所在各镇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并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
8月7日,子长县环保局以子环发〔2017〕35号的形式发出通知,决定对境内4条河流实行一月一次的断面监测和水环境治理,同时要求各镇对辖区水环境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并将“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通过铁腕治水,提高县境内水环境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子长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县境内清涧河、大理河、淮宁河和延河四大水系所在各镇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并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
8月7日,子长县环保局以子环发〔2017〕35号的形式发出通知,决定对境内4条河流实行一月一次的断面监测和水环境治理,同时要求各镇对辖区水环境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并将“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通过铁腕治水,提高县境内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