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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第二批10家混改试点工作将在近期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9  来源:xunshou  浏览次数:44
核心提示:7月下旬,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在发布会上透露,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再进一步,今年3月份启动的第二

7月下旬,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在发布会上透露,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再进一步,今年3月份启动的第二批10家混改试点工作将在近期批复,预计年内将取得阶段性进展。

发改委:第二批10家混改试点工作将在近期批复

8月18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今年国家发改委承担的8项中央交办改革任务,需要上报改革方案的已全部完成。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有三方面进展:

一是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地实施。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选择19家企业开展了两批试点。目前,试点企业正在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推进试点工作。部分企业已完成新公司设立、外部引资、公司治理重构、业务链条拓展等试点主体任务;部分企业正在加快引资进程,同步谋划产业协同项目。

二是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调研督察。会同有关部门组成12个调研组,对19家试点企业和31个省(区、市)的混改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以调代督,以督促改,在此基础上总结了部分混改典型案例。

三是遴选出第三批试点企业,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在第三批混改试点中,除了继续选择部分中央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外,还根据地方申请,遴选一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纳入试点,以便更好发挥地方积极性,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形成多层级试点的良好局面,探索出更加丰富的制度性经验。

孟玮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抓紧实施第三批混改试点,指导制定和批复试点方案,跟踪试点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试点经验总结,通过案例推介等方式及时在面上推广。

国企混改究竟“改什么”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当前,国企自身存在的四“不”问题,亟需通过“加快混改”、以“外力冲击”方式来摆脱“系统自锁定状态”进而实现重大突破。换言之,国企混改“改什么”可从以下方面找寻答案。

主体地位不实。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时至今日依然不实,并非完整、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亟待脱“虚”向“实”,从“纵向行政化决策”向“横向市场化决策”转型,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应加快构建。

而混改也意在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建立“有效制衡、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引入民营资本等外部战略投资者,促使国企运行机制实现有效突破,推动其成为实实在在的市场主体。

产权流动不畅。从产权角度看,国企多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产权主体单一、过度集中且存在“产权流动梗阻”现象。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念沙曾表示,据统计,全国国企平均国有股占比达80%,仍有65%的国企分布在竞争性领域;即使是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的,绝大多数依然是国有控股,且引入非公资本的主要在子企业或孙企业这一层,中央企业母公司寥寥无几。

混改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又一项有力措施,将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我国目前出台了一些利国利民的政策,比如环保的治理,雄安新区的建设,国企混改,这些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要切实的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才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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