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全省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总结会议在长沙召开,各市州和已认定“地条钢”企业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巡视员倪东海主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宝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全省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情况,通报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来我省抽查验收结果,安排部署了下阶段重点工作,宣贯了省淘汰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打击取缔“地条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湘淘汰落后办[2017]14号),现场签署并递交了《湖南省落实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工作机制责任书》
黄宝林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批示,因此,必须将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放在一个更高的位置提高认识。黄宝林副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个“进一步”要求:一是认识进一步深化。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并按照“四个意识”的要求严格落实;要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的广度来理解;要提高其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二是监管进一步强化。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监管和社会舆论、媒体的第三方监管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工作进一步细化。要吃透文件精神,加强宣传。要建立台账,明确设备设施尤其是中频炉的去向。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到人。
地条钢是必须要取缔的,一是它属于产能过剩的钢铁行业,二是属于落后产能的范围,我国现在的政策就是去产能,去掉一些落后的产能和去掉一些产量过剩的产能,因此地条钢正是国家要严加整治的对象。
名词解释;地条钢
“地条钢”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原始概念或狭义概念,即钢铁行业内部对小钢铁企业采用模铸工艺生产、长度一米二左右的条形钢坯的形象化俗称。另一个是部门概念或广义概念,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