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淮北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的意见>的通知》(淮维稳组〔2015〕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及时全面排查掌握有关重大不稳定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落实防范化解管控措施,有效管控好社会风险,牢牢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
围绕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极端恶性案事件的涉稳问题,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
(一)突出重点开展排查。对涉及的重大不稳定问题每月排查一次。重点排查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的涉稳问题。
(二)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建立知道不稳定问题清单,包括一下内容:问题类别、基本情况、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打算和意见建议。同时报市维稳办。
(三)落实责任动态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市人社局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的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保密要求规范运转。对新产生的知道不稳定问题及时纳入清单,对已化解的的问题及时销号。并于每月2日前将本级重大不稳定问题纳入、销号情况报市维稳办。
三、推动问题化解
对列入清单的问题,逐一确定矛盾化解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和具体措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各类重大不稳定问题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再小。
(一)落实通报报告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单位落实责任、化解重大不稳定问题情况进行通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存在问题,促进工作开展。
(二)落实会商研判制度。认真落实维稳形势月度分析制度,并根据需要,会同有关方面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题会上研判,督促、协调各方推动化解重大不稳定问题。
(三)落实督办督查制度。加大对化解重大不稳定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实行局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明确化解要求,推动不稳定问题化解。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化解重大不稳定问题情况纳入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对不认真落实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导致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淮北市人社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的落实。
(二)实行月度管理。每月25日前召开一次排查月度例会,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上月列入清单问题化解稳控情况及当月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情况,填写《淮北市人社局重大不稳定问题月例会情况登记表》、《淮北市人社局重大不稳定问题纳入审批表》、《淮北市人社局重大不稳定问题销号审批表》、《淮北市人社局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同时报市维稳办备案。
(三)明确责任要求。有关科室、单位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主动排查,积极化解矛盾。局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